发布时间:2018/9/14 信息来源:重庆市大足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
重庆市大足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2018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畜牧兽医站,有关项目业主: 为促进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健康发展,《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18〕126号)、《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8〕211号)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8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8〕224号)等精神,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及条件 1.区内从事种草养畜的农业合作组织、种养企业,养殖场地在适养区内。 2.集中连片承包流转土地800亩以上(其中适宜建植稳定人工饲草地土地400亩以上),土地承包流转年限不少于10年(承包权限有效期3年以上)。 3.养殖大足黑山羊存栏500只以上,并有相对应的圈舍及配套设施(特别是粪污处理设施)。 4.养殖区具备良好的水电路及种养生产、加工机械等基础设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符合农业、环保要求。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信誉、一定的种养技术和资金保障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按照我区2018年6月深入摸底后上报市农委项目的需求,本项目原则上由重庆市大足区瑞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重庆绿美饰生态农业牧有限公司按本通知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二、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建设任务。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建设任务。主要包括天然草地改良、人工稳产草地建植、标准化集约化养殖基础设施建设、牧草加工机械设备购置和技术支撑服务等方面支出。其中,天然草地改良、人工稳产草地建植,以后者为重点。标准化集约化养殖基础设施建设,侧重粪污处理及种养结合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推行自繁自养、种养结合等模式。推广牛羊标准化、适度规模化养殖。 (二)建设期限。一年。自2018年9月—2019年8月止。 (三)补助标准。草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资金120万元,实施业主按照1:1比例自筹配套。每个项目天然草地改良、人工稳产草地建植资金投入占总投资50%以上;草地建设以人工稳产草地建植为主,单个项目建植人工稳产草地规模400亩以上(其中多年生牧草种植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50%);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工稳产草地建植1000元/亩,草地改良500元/亩;对开展宜机化土地整治等建设草地的(参照《丘陵山区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技术规范》),每亩可另外补助200元;标准化集约化养殖基础设施建设、牧草加工机械设备购置等根据项目需要统筹安排。 三、绩效目标 项目单位建设人工稳产草地400亩以上(其中多年生牧草50%以上);项目可食鲜草产量增幅10% 以上;单位羊养殖综合效益增幅5% 以上;年度资金执行率≥90%;开展日常科技监测4 次以上。 四、报送要求 (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 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必须一致,否则按较次版本确认予以处理),申报对象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租地合同等(复印件)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二)报送时间。2018年9月21日下午17: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三)联系方式 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龙岗街道龙中路319号,邮政编码:402360;联系人:熊婷,联系电话:43722682。 附件:2018年重庆市大足区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式样)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