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9/14 信息来源:重庆市大足区畜牧兽医局
重庆市大足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种草养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畜牧兽医站,有关项目业主: 为促进大足黑山羊持续快速发展,解决养羊饲草料的供应,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18〕126号)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8〕211号)精神,我区拟安排15万元用于发展种草养羊,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及条件 区内从事种草养羊的农业合作组织、种养企业。 二、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建设任务和资金补助环节。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区内养羊户开展种草养羊,种植牧草500亩以上。财政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草种购买、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牧草耕种收机具购买和牧草储藏设施建设等。 (二)建设期限。一年。自2018年9月—2019年8月止。 三、绩效目标 项目单位组织种草500亩以上;项目可食鲜草产量增幅10% 以上;单位羊养殖综合效益增幅5% 以上;年度资金执行率≥90%。 四、报送要求 (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 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必须一致,否则按较次版本确认予以处理),申报对象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土地承包(租地)合同等(复印件)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二)报送时间。2018年9月21日下午17: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三)联系方式 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龙岗街道龙中路319号,邮政编码:402360;联系人:熊婷,联系电话:43722682。 附件:2018年重庆市大足区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种草养羊项目实施方案(式样) 2018年9月14日